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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04-17 15:13  

 

   

 

 

 

湘城院应通〔2018〕01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8〕147号)和《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2]58号)的相关规定,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2018年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推荐相应省级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采取学院自主申报、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2018年度校级立项资助60个项目,推荐省级立项资助25个项目。

2.申请立项资助的对象是我校在校非毕业年级本科生,省级项目主持人为四年制学生中1至2年级学生,五年制学生中1至3年级学生,且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并能提出创新思想或有创新性的研究方案,学有余力,不影响其它课程的学习。

3.每个项目由满足上述条件的3-5名学生组成研究小组,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且配备1-2名指导教师。

4.申请立项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要求逐项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应言简意赅,思路清晰,论证充分,表述明确,字迹清楚。申请书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提出评审意见。申请书、项目汇总表、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在4月25日前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交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78270454@qq.com  ,联系电话:13638472822。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6.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对能组建创新团队并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

7.校级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省级项目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时间为1~3年。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18年10月初组织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于2019年4月组织项目结题答辩、成果鉴定和成果汇编等。

8.学生应围绕其研究项目进行多种形式的研究与探索,研究成果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软件设计、硬件研制等形式发表论文时应注明受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否则项目结题时论文不能计入项目研究成果。注明方式可以通过标题页的脚注或论文后的感谢等常规方式体现,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成果也应有相应体现。鼓励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指导教师在评职和考核时可视为并列第一作者。

9.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尤其要配备好高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和申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资格审查和组织申报项目的评审,对没有评审的学院将不予立项。

10.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同样采用《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在所有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为省级项目。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3: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8〕147号文件)。

(见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网站)

 

 

 

                              湖南城市学院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  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性 别

入 学 年 份

指导教师

职称

项目所属

一级学科

项目科类(理科/文科)

学生曾经参与科研的情况

 

 

指导教师科研情况及带团队情况

项目研究和实验的目的、内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本项目学生有关的研究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

项目的创新点和特色

 

 

 

项目的技术路线及预期成果

 

 

 

年度目标和工作内容(分年度写)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日期:

注:本表栏空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  目  汇  总  表

学院名称

项目名

学生姓

主持人电话

导师姓名

完成时间

备注

注:学生姓名最多不超过5人,导师姓名不超过2人。推荐为省级项目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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