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申报
1.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2.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非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项目参与人为在读本科生,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 科、学院、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每个团队(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校内指导老师限1人。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每个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申报一个项目,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未结题的不得指导新项目。每位指导老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3. 申报要求。各二级学院重点依托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等平台研究基础,梳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学科竞赛所取得的成果,紧密结合学科特色与专业优势,广泛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对研究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高度融合、具有典型创新性与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
项目立项后团队成员不得更换,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不能达到要求的撤消立项,停止拨付经费,指导老师指导成果不予认定,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材料报送。申报及汇总材料暂依往年格式,项目申报团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二级学院填写《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二级学院统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提交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2022年项目结题
1.结题范围。所有在2022年及以前应结题的项目。
2.结题要求。项目结题依据申报书要求,需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成果内容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实物产品、省级以上获奖、推广与实践应用、企业运行报告、调查报告和实体运营等方面。专利、实物产品等须提交实物或复制件。
项目达到应结题时间逾期超过两年仍未完成结题或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撤消立项,停止拨付项目经费,指导老师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各项目组届时提交的结题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扫描或复印、左侧胶装。材料顺序:j封面-k目录-l结题报告书-m成果材料(已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封底;或调研报告;或专利;或实物(成果需上交且附简要文字说明);或依托项目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n立项申请书-o项目研究过程材料(实验记录、调研现场图文等)-p项目获得成果统计表。WORD版电子文档务必与纸质材料顺序、内容一致且做成一个文档,文件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注:2019年及以后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还须在原申报平台填报结题材料(http://114.220.75.43:1021/)。
3.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应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2份、《2022年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和《2022年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5)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学院发送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共X项)。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郭老师,地点:创新创业楼202,电话:0737-6353004;邮箱:178270454@qq.com。
附件:1-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1-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1-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