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应通〔2019〕02号
关于申报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和《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2]58号)的相关规定,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2019年度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推荐相应省级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优秀团队申报项目,并组织团队报名参加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今年以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计划为基础,进一步拓展项目实施范围,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范围
本计划项目仅针对全省高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大学生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和已有省级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报送省级项目在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1.采取学院自主申报、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2.申请立项资助的对象是我校在校非毕业年级本科生,学有余力且有浓厚的科研兴趣,能提出创新思想或有创新性的研究或实践方案。
3.每个项目由满足上述条件的3-5名学生组成研究小组,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且配备1-2名指导教师。
4.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创新为目的,以实训、实践为手段,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2019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要求逐项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应言简意赅,思路清晰,论证充分,表述明确,格式规范。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提出评审意见。申请书、项目汇总表、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在4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后统一交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417办公室,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到178270454@qq.com ,联系电话:13638472822。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不接受个人申报。
6.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对能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且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7.校级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省级项目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时间为1~3年。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19年11月组织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于2020年4月组织项目结题答辩、成果鉴定和成果汇编等。
8.学生应围绕其研究项目进行多种形式的研究与探索,研究成果可采用发表论文、调查报告、授权专利、科技作品等形式。发表论文时应注明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否则项目结题时论文不能计入项目研究成果。注明方式可以通过标题页的脚注等方式体现,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成果也应有相应体现。学生负责人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9.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要配备好称职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和申报。
10.项目延期结题者将酌情减少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第二年度所对应级别的立项数量。
附件1: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文件)。
湖南城市学院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