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实训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训室。
2.非实训室工作人员,未经实训室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许可,不准随意动用实训室内的一切实训设备及装置。
3.一切电气设施的安装、拆除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4.任何人不得在实训室内使用明火蒸煮食品、吸烟,不得随地乱丢杂物。不得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切断实训室总电源,关锁门窗。
6.实训室必须认真执行防火、防暴、防盗、防水浸等措施,每学期末必须对各个实训室系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7.凡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虽未造成损失,亦应接受批评教育、作出检讨。如已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赔款、行政处分直至交由公安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